故事设定于1955年,叙述摄影师丹尼斯·史托克和好莱坞男星詹姆斯·迪恩在一场派对上首次碰面;狄恩想透过杂志的照片来为自己添增名气,因此瞒着老板与丹尼斯一同到对方的家乡印第安纳州,途中丹尼斯除了拍下他多张美照外,还为两人产生了坚韧的友情。。故事发生在高科技产业云集的美国硅谷,在这里,最有资质成功的人往往却是最没有办法处理其“功成名就”的人,本剧主人公理查德正是这样的人。
故事围绕着包括理查德在内的四个不善社交但绝顶聪明的计算机程序员,以及早期依靠互联网站发家的百万富翁埃利希。理查德他们免费住在埃利希那个号称“孵化器”的别墅里,自行研究开发有潜力的科技项目。他们原以为理查德开发的“魔笛手”注定是个失败的产品,岂料其运用的新型压缩算法具有无穷的商业潜力,当即引起大公司“互利”的注意,要高价收购。正当理查德要同意时,另一家投资公司加入争夺,“魔笛手”一时间水涨船高,一场价值千万的争夺战开始了。。